國父畫.jpg   

今天一早去國父紀念館考街頭藝人證照,很累。現場畫了張國父紀念館。

     有篇報導,可以看看:

     〔記者施致如/台北報導〕

   台北市街頭藝人都須先通過考試取得許可證,才能在市府公告的場地演出,引發爭議;對此,文化局科長郭佩瑜表示,街頭藝人在公共空間向群眾收費,容易被視為流動攤販,被警察驅趕,設立考試與許可證制度,是為了保障表演者。但音樂工作者指出,「街頭藝人不是流動攤販」,許可證沒有必要,反而如同戒嚴時期的「歌星證」,壓迫大眾文化發展。

   台北市從民國九十四年起,依照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實施要點,至今已發出超過一千兩百張街頭藝人許可證,但此制度至今仍爭議不斷。

   類藝術表演 不打賞照欣賞

   資深音樂人、台灣音樂國際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趙家駒表示,街頭藝人與流動攤販不同,表演者的演出有藝術價值,以樂團為例,民眾可接觸各種風格的音樂,對表演者來說,小費只是一種鼓勵,觀眾就算不給錢,也可以欣賞表演。

趙家駒指出,國民政府來台後規定,公開登台者須取得「歌星證」、「演員證」,歌手考試還要抽唱愛國歌曲,間接控管演藝人員表演內容,但這制度早已廢除,街頭藝人許可證的存在,「好像回到戒嚴時代」,何況藝術價值很難有標準,表演得好自然有人看,考試是本末倒置的事。

   場地可列管 登記輪流使用

   目前文化局公告准許街頭藝人演出的地點有六十七個,包括西門町行人徒步區、花博公園等人潮聚集處,趙家駒表示,如果為了管理方便,或擔心場地飽和,政府只要設立場地管理辦法,讓有意從事街頭表演者報名,輪流使用即可,不該設許可證,從根本限制街頭藝人的身分。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簡妙如表示,街頭藝人不像醫師有嚴格的專業標準,或像駕駛執照需統一遵守交通規範,就算未通過考試,也不會傷害任何人,若是為保障藝人表演安全,只要設立專門表演空間,採登記制,表演者登記基本資料便可在空間內活動,只要表演地點夠多、不會妨礙他人即可。

國父紀念館.jpg

   看看台中街頭藝人被官員打壓的實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WJ67A-3DeQ

街頭.jpg

   聽歌吧

劉德華

天意


作詞:李安修
作曲:陳耀川
編曲:杜自持

誰在乎 我的心裡有多苦 誰在意 我的明天去何處
這條路 究竟多少崎嶇 多少坎坷途
我和妳 早已沒有回頭路

我的愛 藏不住 任憑世間無情的擺佈
我不怕痛 不怕輸 只怕是再多努力也無助

如果說 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運 終究已註定
是否 能再多愛一天 能再多看一眼 傷會少一點
如果說 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運 誰也逃不離
無情無愛此生又何必無情無愛此生我認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醉Tony 的頭像
    大醉Tony

    大醉Tony的首頁

    大醉T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