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那即是永恆。
她依舊如當初一樣。
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蓬山此去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
吳正風感覺到回憶與現實再重疊,時間被彼此凍結。
還記得她最喜歡管道升的《我儂詞》:
你儂我儂 忒煞情多
情多處熱似火
把一塊泥捻一箇你 塑一箇我
將咱兩箇一齊打破 用水調和
再捻一箇你 再塑一箇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與你生同一箇衾 死同一箇槨
他擁抱著她,全身發抖,哽咽道:「妳怎麼捨得離開我!」
他感到她更真實、具體了。
就算是夢,他也不願清醒。
與君歌一曲,
請君為我側耳聽。
鐘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願醒。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護國宮之前,是風景優美的園地。
一大清早,他與她坐在宮前階梯上,遠望著山前的一片雲海,籠罩在山
翠綠的山嶺,雲絮飄動。他們前方有成群結隊的白鷺絲。牠們在黃昏近暗的時刻,會歸宿於後山的叢林裡。
「快上學了。」
「知道啦。」他有點不耐煩。
她照舊從書包裡拿出他愛吃的燒餅、油條,與一杯冰豆漿。就算冬天,他還
是只喝冰豆漿。
妾髮初覆額,折花門前劇。郎騎竹馬來,遶床弄青梅。
同居長干里,兩小無嫌猜。十四為君婦,羞顏未嘗開。
低頭向暗壁,千喚不一回。十五始展眉,願同塵與灰。
常存抱柱信,豈上望夫臺。十六君遠行,瞿塘灩澦堆。
五月不可觸,猿聲天上哀。門前遲行跡,一一生綠苔。
苔深不能掃,落葉秋風早。八月蝴蝶黃,雙飛西園草。
感此傷妾心,坐愁紅顏老。早晚下三巴,預將書報家。
相迎不道遠,直至長風沙。——李白《長干行》。
他與她是鄰居,青梅竹馬。
此時隱隱傳來周治平的《青梅竹馬》:
是誰和誰的名 留在牆上未曾洗去
雖然分手的季節在變 雖然離別的理由在變
但那些青梅竹馬的愛情 不曾忘記
是誰給誰的信 藏在深鎖的抽屜
是誰和誰的身影 留在泛黃的相片裡
雖然情侶的誓言在變 雖然說謊的方式在變
但那些魂縈夢繫的祕密 不曾忘記 嗯……
當我們唱著一些無聊的歌曲 談著愛與不愛的問題
幻想是林黛玉愛著賈寶玉 或是牛郎織女約在七夕
而那些做過的夢 唱過的歌 愛過的人
那些我們天真的以為 永遠不會結束的事
而做過的夢 唱過的歌 愛過的人
留在漫漫歲月不能再續
初戀是單純、純潔的愛,是刻苦銘心的。
生命總是順著時間的河流走向衰亡,這是宇宙中的自然定律,沒有任何人可以逃得過。為何總是許多人就是無法捨去?怕他一闔眼後,所有的榮華富貴都化為烏有;害怕死後的世界,有輪迴有報應?
尤其是那些越有權有勢,高高在上的人。
歷史上求長生不老藥的帝皇好多,如秦始皇、漢武帝都好神仙、長生之術,晉哀帝司馬丕、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唐玄宗、高宗、憲宗、穆宗、武宗、宣宗等唐朝家族,都是長生藥的崇拜者,甚至有因服食丹藥中毒而死的。而最早的傳說故事就是嫦娥奔月,她偷了老公后羿的長生不老藥,奔向月娘。
最早記載中國人到海外定居不返的是漢代著名史學家司馬遷的《史記》。該書說到秦始皇為求長生不老藥,派遣方士徐福率領童男童女各1500人乘船出海求仙不返。五代後周時的《義楚六帖》說徐福等是去了日本。
如果真有長生不老藥,他們自己不會吃嗎?
為何一樣的路,長大後的感受會不同?「單純」兩個字也隨著時間的飛逝產生了不知名的變化,而這變化只是單向的,永遠無法還原。
他的眼神更熾熱了,內中似包容著無窮無盡的愛。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是李商隱的詩感人,還是人生就是如此?他想在如何偉大的人,最終也要遠離這滾滾紅塵。但靈魂將飛往何處?當他年華老去後,會是怎樣呢?他只知道有一天,他也會經歷這正常且必要的過程,再與她相會。
就在回憶中,他感觸到她在顫慄。她的眼神倏地幽深下去,靈魂似是由外而內,潛藏到心靈的某一秘處。
吳正風大喊一聲後退,臉頰的一邊以被抓傷,而她的指尖卻流著他的血。驀地,她的臉因痛苦而扭曲著,披頭散髮,在清爽的衣服搭配下顯得特別奇怪。他見到她身上的肉突起,像綑上魚網般。血汨汨流出。她全身上下都遍布著銅板大小且飽受折磨的傷口。這情景讓吳正風一臉驚恐。入目的情景令他目瞪口呆,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禁想起古代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凌遲。
「凌遲」一詞見於《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本義是指逐漸緩慢升高的山坡,把「凌遲」一詞借用來作一種刑罰的名稱,是「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漸次之義。」(沈家本《歷代刑法分考》)而凌遲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種名稱,雖然說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這一刑法始於五代,是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見於《遼史˙刑法志》:「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沈家本先生說:「凌遲之刑始見於此,古無有也。」(沈家本《歷代刑法分考》)遼代以後,宋、元、明、清的史書中均有關於凌遲刑的記載。《宋史˙刑法志》介紹:「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規定:「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絞斬以外有凌遲,以處大逆不道諸罪者。」市井罵人「小挨刀的」、「千刀萬剮」的說法是有所據的。官修的史書不便把這種酷刑的手段說得酞詳細。明人王明德就說得比較清楚了:「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餘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髒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傳有八刀之說,先頭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梟首。皆劊子手師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師與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國家未明定製度,未詳其故。」(沈家本《歷代刑法分考》)八刀凌遲不能算作寸磔,凌遲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說法無明文,全憑劊子手具體操作。據記載明正德五年(1510)大酞監劉瑾伏誅,以凌遲處死,「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頭一日該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開刀……凌遲三天刑畢。」
明末崇禎年間鄭鄤被凌遲處死,時人記下了當時的場面:
至二十六日黎明,臠割之旨乃下。外擬原不至是。許曦是早,來促同往西市,俗所雲甘石橋下四牌樓是也。時尚無一人,止有地方夫據地搭廠,與豎一有丫之木在東牌坊下,舊規殺在西而剮在東也,廠則坐總憲司寇秋卿之類。少停,行刑之役俱提一小筐,筐內俱藏貯鐵鉤與利刃,時出其刀與鉤穎,以砂石磨利之。
辰巳二刻,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聲亦嘈雜殊甚。
峚陽坐於南牌樓下,坐筐籃中,科頭跣足,對一童子,囑付家事,絮絮不已。傍人云:「西城察院未到,尚緩片刻。」少頃,從人叢中舁之而入。遙望木丫,尚聞其:「這是何說者?」連詞於極鼎沸中。
忽聞宣讀聖旨,結句聲高:「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
劊子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盡股栗也。炮聲響後,人皆跂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亦原無所見。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見有丫之木,指大之繩勒其中,一人高踞其後,伸手垂下,取肝腑二事,置之丫巔。眾不勝駴懼。忽又將繩引下,而峚陽之頭,突然而興,時已斬矣。則轉其面而親於木,背尚全體。聚而割者如蝟。須臾,小紅旗向東馳報,風飛電走,云以刀數報入大內也。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
大宦官劉瑾,「例該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頭一天先剮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開刀,一共剮了3天。」再如明朝天啓進士、翰林院庶吉士鄭曼,崇禎年間遭溫體仁誣陷,以「杖母不孝」被凌遲處死,剮了3600刀。這兩個案子都是由皇帝欽定的,依據《大明律》量刑。
據民間傳言,凌遲處死時,劊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塊肉拋上天,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劊子手把犯人頭上的肉皮割開,耷拉下來遮住眼睛,避免犯人與劊子手四目相對,防止犯人在極其痛苦時放射出異常陰冷、恐懼的目光而使劊子手心慌意亂,影響行刑。
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人都是欺善怕惡的生物,令他們害怕,正是使他們聽命的法門。
吳正風想著著想著,不寒而慄。他臉上沒有半點血色,緊咬著下唇,雙手緊握在一起。
突然,她的「身」影慢慢模糊又漸漸清晰,他知道她已經不是她了。吳正風大吼一聲:「妳是誰?」那靈體仿佛用「手」一揮,吳正風悶哼一聲,往後飛去翻滾在地上。他跌跌撞撞爬了起來,凝起一身精力,全身發出白黃色光芒。靈體鬼哭般「抑揚頓挫」的吠叫聲,夾帶著一股氣勢排山倒海朝吳正風撲來。那吠叫聲讓吳正風心跳不斷加劇。
「轟!」一聲巨響後,吳正風又被震倒在地。他的視野裡盡是茫茫的煙霧和四處飛舞的亮點。他感到一雙無形的手掐住他的脖子,使他無法呼吸所以拼命扭動身體,掙扎想要擺脫那雙無形的手。他卻感到死亡的恐懼。他心中湧起強烈的怒火,並將此怒火化為精神力量。
「蓬!」的一聲後,能量光雨激盪著。靈體影跡全消,同時整個眼前畫面雲散煙消。他全身劇震,腦中霎時一片空白,失去了知覺。
有些人全力爭取權力和財富,進行科研上的發展,希望能成不世功業,又或在對宇宙的認識上作出突破。
可是絕大多數平凡的人,卻沒有那麼幸運,只能活在平板重複的生活裡。人的想像力無窮無盡,但現實卻是平凡而沉悶,擔心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每個人都熱切需要一些有意義的事作為活下去的動力……為何生命不可以更有意義和生趣?
每個人都會死。那麼為什麼這麼多人害怕死亡?
生和死是人生所必經過的階段,而「生死之事,自從有人類之日,這問題即行存在。人們均皆為此一問題所困擾。唯生死之事,頗為公允,無論貧賤富貴,上自帝王將相,下至販夫走卒,無能脫離此一自然律者。亦無不是赤裸裸而來,雙手空空而去」。
儘管科學在今日是如此昌明,但對於生死問題,人們所知仍然有限,而且也無法破除此生死之關。人人都樂生畏死,但誰也無法逃離此一自然規律。而且任何一種哲學,都會討論到生死問題;任何一種宗教,也都會為生死試作答案,並未人們描述出一個幽邃玄妙、不可知的境界,讓人們將生的歡樂心降低,把死的畏懼心減少,使人們在生死的來臨時,能安然勇於接受,以免增加更多的苦痛。佛家講輪迴、修來世,將一切寄諸未來。以死為今生苦難之解脫,嚮往於西方極樂世界。
莊子的妻子死去,惠子來到吊喪,看見莊子盤膝而坐,一面敲擊瓦盆,一面唱歌。惠子便對莊子說:「你們夫妻共同居住,一起養育孩子,現在她死了,你不哭也不說你了,怎麼可以還鼓盆而歌?你不覺得過分的嗎?」
莊子答道:「你錯啦。我妻子剛剛死去,我又怎麼會不傷心呢?不過我的妻子在最原本的時候,那時還沒有生命,莫說沒有生命,連形體也沒有,莫說沒有形體,甚至連『氣』也不存在。在混混沌沌之間,因發生了變化而產生了『氣』,由『氣』再變出形體,有了形體再變出生命,如今又發生了變化,氣散去而我的妻子死掉,這些變化就有如四季變化一樣,乃大自然運行的道理。現在我的妻子正安祥地睡在天地之間,如果我嚎啕大哭的話,豈不是變成一個不通生死之理的人?所以我決定不哭了。」
莊子對生死這個問題,討論的特別多,若大宗師、庚桑楚、徐無鬼、知北遊、則陽、達生、天地、天道、秋水等篇,全論及此一問題,如果說莊子一書,是生死論,亦似無不當。當然,他也有一些獨特的解釋,然而也無非是自我嘲解而已,總無法消除心頭上的惶惑之情。看他對生命是多麼珍愛,儘管人間世是如此污濁,他寧忍「曳尾塗中」之羞,對生命又是何等留戀!
死亡是宇宙開的一個玩笑。如果你明白了那個笑話,墜入到另一邊將是美好的。——薩古魯(2013年8月8日)
傳說早前濕婆把大火葬場(譯註:Maha 梵語意為大,Shmashan梵語意為火葬場)作為他的居所,並且,等在那裡。每次有人死了,他就會跳舞慶祝。如果死的是我珍視的人,我會覺得他是多麼的變態,他居然會跳舞慶祝?
當肥皂泡破裂的時候,束縛在這個泡泡裡面的空氣或者生命就得以釋放,
發生在超越物質層面的東西,比束縛在物質牢籠裡能發生的要重要的多。
濕婆笑著,載歌載舞,是因為一個生命擺脫了死亡的束縛。
帕拉松˙約什:曾經有一次,我去了一個死了人的家庭。有一個孩子在那兒玩耍,他突然跨過了屍體,就好像那是躺在那的一件東西。人們把他拉開,但是,那孩子不明白這是為什麼。對於死亡的恐懼是不是一個被限制的過程。是不是我們被灌輸了,我們應該將某人的離世看成是一件大事或者一場災難?
薩古魯:將死亡視為一場悲劇,這在身體、頭腦、情感以及社會層面上是一個事實——而在存在層面上,則不是。孩子是生命的結果——他還不是社會環境的奴隸。他甚至會同死人玩耍;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因為大人們認為這不合適,他們會努力去限制這個孩子。
當某個人對他們非常重要的人死了,大多數人實際上,會覺得就好像是世界末日一樣。但是,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就恢復過來了;但孩子們沒有這種遲滯——他們很快就會恢復,因為,他們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更小。社會面對死亡的方式,有一個純粹的心理和情感基礎,其實就意味著,這是我們創造出來的——我們可以以任何我們想要的方式來面對死亡。
或許,那些所謂的有教養的人已經放棄這麼做了,要不然,如果這個國家有人死了,他們會敲鑼打鼓,舉行派對的。我不是輕視一個人承受的損失。但是,所有這些心理因素——你的思想、情緒、社會輿論和環境——只有在某種程度上才是有意義的。在存在意義上,你的想法、感情、社會輿論,絕對是毫無意義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始終將濕婆這個我們認為是最高的存在,置於社會的邊緣。他始終就在火葬場。
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主張人類對死亡的恐懼是與生俱來的,他曾說:「死亡對我們來說不算什麼,因為當我們在這裡,死亡就不在;而當死亡在這裡的時候,我們就不在了。」路德維希˙維根斯坦也說:「死亡不是生命中的一件事,我們並非活著來體驗死亡。所以,從這個觀點來看,生命是沒有終點的。」
網路上有個搞笑廣告叫《生死拍賣會》:
一棟大樓火燒,樓上住戶紛紛喊叫價錢……錢一路喊上去,消防員撐起的救生防護網也一路跟著喊價跑……其中一住戶喊3百萬最高,消防員撐起的救生防護網便在他住的下面等他跳下,好接住他……正當那住戶往下跳時,另一個住戶喊3百50萬,消防員撐起的救生防護網又移動到3百50萬那住戶下……「噗」的一聲,剛喊3百萬的住戶落在一旁地下……
「我能抽根菸嗎?」女子不等眾人回答,從皮包裡拿出一根細長的菸。煙在她清瀅動人的纖指之間燃燒如同那深藍色的指甲,有一點深邃,有一點慵懶,有一點嫵媚,有一點溫婉,還有一點迷情。吐出的煙圈,那些灰色的煙,在空氣中開始有了鼓濃濃的煙味。點著的是煙,燃著的是生命。
沒有受過傷害的女人,是不會愛上傷口的。煙是對那些美好細節的緬懷。所有銷魂的東西,都是短暫的,而美麗也因為短暫而更加美麗。受一點點傷,就會哭泣,那是紫羅蘭般的少女,但是吸煙的女人卻不會輕易哭泣。選擇了煙,也就選擇了一種絕美。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煙漸漸飄散,飄不散的是風情和幻想。更像是一種別離。
「是誰介紹妳來的?」高天爽問道。
「那重要嗎?」女人慵懶的回答。
「我叫許安妮。」女人接著又道。
鄒天豪眉頭微微一皺:「妳是流浪者?」
許安妮隱約一笑:「名字只是代表一個人的符號而已,沒有實質上的意義。」
鄒天豪淡然道:「願聞其詳。」
許安妮面無表情道:「把五隻猴子關在一個籠子裡,籠子上頭有一串香蕉。實驗人員裝了一個自動裝置,若是偵測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馬上就會有水噴向籠子,這五隻猴子馬上會被淋濕。首先有隻猴子想去拿香蕉,馬上水噴出來。每隻猴子都淋濕了,每隻猴子都去嘗試了,發現都是如此。於是猴子們達到一個共識:不要去拿香蕉!因為有水會噴出來!後來實驗人員把其中的一隻猴子換掉, 換一隻新猴子(稱為A猴子好了)關到籠子裡。這隻A猴子看到香蕉,馬上想要去拿,結果被其他四隻舊猴子海K了一頓。因為其他四隻猴子認為新猴子會害他們被水淋到,所以制止這新猴子去拿香蕉。這新猴子嘗試了幾次,被打的滿頭包,還是沒有拿到香蕉,當然這五隻猴子就沒有被水噴到。後來實驗人員再把一隻舊猴子換掉,換另外一隻新猴子(稱為B猴子好了)關到籠子裡,這隻B猴子看到香蕉,當然也是馬上要去拿,結果也是被其他四隻猴子K了一頓。那隻A猴子打的特別用力……」
高天爽插嘴道:「這叫老兵欺負新兵!」
許安妮不理高天爽繼續道:「B猴子試了幾次總是被打的很慘,只好作罷。
後來慢慢的一隻一隻的,所有的舊猴子都換成新猴子了。大家都不敢去動那香蕉,但是他們都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去動香蕉會被猴扁。因為這是這裡的『傳統』。」她頓了頓:「當你接受某種環境的制約而失去反省及思考能力時,將永遠不會有新的解決方法,個人的能力就成為負成長,長此以往將成為窠臼,也就會變成『不長進』;也就是說:傳統不去反省它,就沒有了價值!我們總是遵循傳統給我們的是非觀念,卻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鄒天豪點燃一根菸,他吸的不止是菸草,還有情緒。他緩緩吐口菸霧,道:「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白髮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嘆口氣又道:「誰有超越是非對錯之外的智慧?」
玉昍忽道:「世界上的事物往往是介於是非對錯之間,太去拘執是非對錯,思考就會顯得滯礙而沒有彈性,沒有質疑的空間,沒有保留的態度,言語想法就會變成一道高牆,自己出不來,別人也進不去,再也沒有溝通的管道和對談的平台了。對不同的想法文化不能理解,至少能寬容,對神秘不懂的事,不是全盤否定,至少抱持保留的態度,接受自己想法的不夠全面周延,也接受別人有不同想法的權力,我不是完全對,你也不是完全不對,我不是完全懂,你也不是完全不懂,因為我們都不完全、不懂,所以需要對話的機制和空間。如果一個社會當中小聰明的人太多,大智慧的人太少,可以想見的情況就是紛擾不休……最後思考愈來愈狹隘,心胸愈來愈狹窄,因為思考的空間愈來愈小。」
高天爽沉聲道:「我以前當刑警時,處理過不少兇殺案……一個正常的人,是不容易無冤無故的殺人……而隨機殺人……2009年3月,從南投北上的36歲男子黃富康從網路租屋廣告中尋找加害對象。黃男隨機找上有意出租台北市士林區房屋的簡姓男子,看屋時趁被害人不注意,拿出預藏的榔頭、番刀砍死簡男,再到死者住處追殺被害人的妻兒,2人奮力抵抗後身受重傷。這起台灣史上第一遭隨機殺人案開庭時,黃富康供稱,他只是因為心情不好,所以想要殺人。根據警方了解,黃富康其實還想透過殺人轉運,他自稱受到漫畫影響,想藉殺人把厄運通通拋開。2009年5月,新北市黃姓男子因為失業,心生不滿,持美工刀隨機在公園公廁劃傷1名婦人頸部,被控殺人未遂。2012年失業男子曾文欽在台南市一家遊藝場,將10歲方姓學童誘騙至男廁割喉殺害。曾文欽被逮後,還大言不慚嗆聲:『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更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來年台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引起輿論譁然,認為坐實曾男『殺1、2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的論點,掀起死刑存廢爭議。2013年3月,涂姓男子吸食強力膠後,1個月內在路邊3次隨機亂刀砍殺路人,造成1死2傷,其中死者身中46刀。他在過去服役期間曾犯下妨害性自主、搶奪、逃亡、竊盜等案件,被台灣軍事法院判處16年9個月徒刑……而最近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他喝口老人茶後道:「21歲的鄭捷,自稱從小立志『做大事』,沒有相關的精神病就醫記錄。偵訊時,鄭捷情緒冷靜,表情冷血,坦言犯案時攜帶兩把水果刀跟一把瑞士刀,沒有就醫紀錄跟精神問題相關資料。坦承小學時就有這種殺人的想法,但沒有提出對社會的不滿。鄭捷的父母從小就對他很嚴格,叮嚀他念書,望子成龍,卻忽略孩子的個性孤僻沒有朋友。被捕時,鄭捷問警方『會不會被判死刑?』他向警方自白:『我從小學就想自殺,不過沒有勇氣,只好透過殺人被判死刑,才能結束我這痛苦的一生。』鄭捷供稱:『因為父母對他的期望太高,覺得求學太累、活得很辛苦』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這起殺人案,對於砍人殺人的犯行一點也不後悔,『還很舒坦,因為已經圓夢了,如果再來一次會殺更多人。』他說:『從小就立下個志願,要轟轟烈烈殺一群人,然後被判死刑也沒關係,這個志願我國中跟高中都有跟朋友透露過,我也不管他們相不相信,其中有一個同學知道我的立志時,有關心我勸我不要這樣做,為了達成這個夢想,所以我才選擇要念軍校鍛鍊身體,為什麼不念體育學校,是因為念軍校能有零用金又不花爸媽的錢,還能夠拿錢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讓爸媽高興,為了完成這個理想;我從小到大都沒交過女朋友,因為我自認是個沒有未來的人。』」他想了想又道:「還有許多案例:因看一男一女走在路上不順眼,飆車族隨機拿刀桶不認識的路人;男子向女子借五萬元被拒憤而殺人;年輕男子隨機對路人割喉;偷摸女店員被阻,大學生拿刀殺人;超一下車也要殺……國外這種隨機殺人事件,更是不勝枚舉。如: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日語:地下鉄サリン事件。此次散布的「沙林毒氣」,造成13人死亡級約6300人受傷,這是日本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最嚴重的恐怖襲擊事件)、2008年日本秋葉原街頭隨機殺人事件,造成7死、10多人受傷,震驚日本社會。2011年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烏托亞島大屠殺(2011年7月22日發生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市的爆炸事件與數小時後發生在烏托亞島的槍擊事件。當地時間15時26分,位於奧斯陸市中心的挪威政府辦公大樓附近發生爆炸,挪威政府大樓、財政部大樓以及對面的『世界之路』報社在爆炸中受到破壞,造成8人死亡,30人受傷。在炸彈爆炸發生2小時後,在位於奧斯陸以西約40公里處烏托亞島發生槍擊事件,一名裝扮成警察的槍手向在島上參加執政挪威工黨舉辦的青年團的人群射擊,打死69人,打傷66人,疑犯當場被捕。
槍手是32歲的挪威人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當地警方證實兩起襲擊事件係安德斯一人所為,且與國際恐怖主義組織無關。總共有77人死於該兩宗襲擊。)……最近一位22歲的美國大學生羅傑,在公寓內瘋狂砍殺並持槍沿街掃射,造成6人死亡、13人受傷的慘劇。羅傑在YouTube最後的影片說:『8年來,沒有女孩要我,我要闖進聖巴巴拉分校女子俱樂部,殺光這些被寵壞的金髮女孩,我瘋狂想擁有她們,但她們全數拒絕並看不起我,我要讓她們看看真正的男人。』……烏克蘭3少年殺人事件……烏克蘭一個樹林裡面,3個19歲的少年將48歲中年男子凌遲處死,只因為殺人有趣又好玩……」
玉昍插嘴道:「這影片我在網路看過……他們起初不太敢殺人,所以就先從殺死貓狗來訓練膽量,之後才開始殺人。被他們殺死的貓狗非常多隻,他們把屍體掛在樹上,並拍照留念……最可惡的是他們將人殺死之後還要侮辱他,還在被害者屍體旁邊比出中指……」
許安妮冷冷的道:「古代的許多酷刑,歷史上的人類大屠殺,戰爭中的殺戮……自以為聰明的現代人,卻正是愚不可及,以為解脫了千年來自己所不明白的古訓,卻是一直循環在歷史與無知中,並由愚心帶動幹著破壞環境,毀滅自身的蠢事……兇惡是指傷害他人的身體或心靈的行為,例如暴力、責罵、懲罰等,通常是人憤怒時才會作出兇惡行為以發泄自己。適當的兇惡可以使別人順服、接受及聽從自己的意見;但也可能會引起別人的不安和不滿,過分的惡甚至引發雙方衝突。基督教5世紀的神學家聖奧古斯丁提出『惡是善的喪失』,而『善』即神學中『上帝的善』。基督教、猶太教等宗教認為撒但是惡的化身。對於不相信基督教的人,『善』可以由社會上大多數人認可的道德標準決定。佛教中的惡指能夠招致惡果的不善之法。行惡事者會輪回到三惡道。佛教典籍中羅列的『十惡』是『由身、口、意三業所起的十種非理損人之業』,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嗔恚、邪見』。其依照的仍是人類社會對善惡的評判。道教裡的惡指招致靈魂墮落的思想與行徑。多行惡事者不能得道成仙,惡人死後依照生前的惡行墮入相應的地獄。其依照的仍舊是人類社會對善惡的評判。哲學上的惡是對於人性,有性善和性惡兩種對立觀點:性善論認為人的天性順應社會道德,通過自覺的修養便可以從善;性惡論認為人的天性與社會道德相悖,強調後天教化的重要性。倫理的惡指倫理上認為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的行為就是惡行。自由意志論強調人的自由不應被暴力干涉。例如不應認為同性戀是罪惡,因為他們的行為並不侵害他人的自由,對他們橫加干涉屬於對弱勢群體的迫害。」她冷漠的望著眾人:「道德判斷的對象有兩種,而且只有兩種,一個是人,另一個則是人所從出的事物,好比行為或典章制度等。對應這兩種不同的道德判斷,有一些倫理學家用不同的評價術語來區隔它們。這就是所謂『道德善惡』與『道德正誤』的區別。『道德善惡』用以評價人的道德性;『道德正誤』則用來描述行為的道德品質。這項區別在哲學上可以溯源到莫爾(G.E. Moore)的倫理學原理(Principia Ethica)。」
她又從皮包裡拿出一根細長的菸,送入口中深深吸了一口,看著灰濛的細煙在空中飄散,才繼續道:「道德善惡與道德對錯這兩種道德判斷在語言上的區分,雖然是遲至二十世紀才出現的事,然而其中所涉及的倫理學問題卻早在希臘時期就已經為人所熟知。哲學家 Democritus在他的倫理學斷簡中指出,行善並非是被稱為善人的充分條件,善人不只應當行善,而且他行善的理由應當是為了他所行的善。換言之,善行只是人被稱為善的必要條件而已。只當行善者的動機是為了善本身,而不是為了善以外的其他目的(好比功名利祿等),他才配被稱為一個善人。這樣的看法事實上也隱涵在孟子的思想中。孟子在描述沛然莫之能禦的『善端』時,間接地指出了同樣一個行為(救落井的孺子)出於不同動機(亦即出於人性善端或出於陷溺的第二念)的情形。誠然,拯救落井的小孩本身是一件好的事情,不過,真正的好人必須是出於良心善端而見義勇為者,如果是為了要譽於鄉里或是結交孺子的父母,那麼這個人就不算是一個善人。對於這一點,基督宗教初期的神學家如宗徒保祿也表達了類似的思想,行善者必須出於愛而行善才能被稱為善。這些想法如果可以成立的話,他們都指出了一件事,那就是,『什麼樣的行為是善行』與『什麼樣的人是善人』是兩種不同的道德判斷。不過,古代的思想家並不總是清楚意識到,這是兩種不同的道德判斷。在傳統的倫理學中甚至有一項假設:我們就是我們的所為(We are what we do)。按照這個假設,作好事的人是好人,作壞事的人就是壞人。問題是,從這個假設出發卻總會碰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困難,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有關『錯誤良心』的爭論。所謂錯誤良心就是指一個人在態度與行為動機上具有善意,願意擇善避惡;不過在事實上,他所做的事情卻是道德上錯誤的。中世紀的倫理學家關心的問題是:一個按錯誤良心行事的人是不是惡人?關於這個問題,有三種不同的典型看法:一是Bernhard von Clairvaux(1091-1153,中世紀神秘主義者,致力於內省及宗教真理的體驗):只要違反了客觀的道德法則,不論是否明知故意,此人都是惡的。換言之,即使人在行為當時是按良心做事,並且也不知道所做的事不對,這個人仍然是惡的。
二為Peter Abelard(1079-1142,十二世紀有名的哲學家,士林哲學方法的創始人):他的看法與Bernhard von Clairvaux相反,對他而言,有沒有良心是決定一個人善惡的唯一標準,按良心行事的人總是善的,不管他所做的事客觀看來該如何評價。三指Thomas Aquinas(ca. 1225-1274,士林哲學的系統建構者):多瑪斯採取了一種折衷的立場,他認為不按良心行事的人一定是惡人。至於按錯誤良心行事的人是否是善人呢?多瑪斯不敢肯定為善,只說,一個人如果真心願意行善但卻由於無知或其他因素指鹿為馬,將一件惡事當成善事,那麼,他是可以『豁免』於被稱為惡的。」
許安妮瞄了一下桌上的老人茶,嬌聲道:「我能喝杯酒嗎?」
高天爽一笑道:「我從不拒絕美女的要求。Johnnie Walker?」
許安妮緩緩點個頭。高天爽從櫥櫃裡拿瓶藍牌與幾個杯子。
喝酒的女人,是沒人疼的女人。
喝酒的女人,是受過傷的女人。
喝酒的女人,迷戀酒精的麻痺,失去了酒精的麻醉夜不能眠。
喝酒的女人,心裡有太多的苦楚,心底有許多許多的寂寞。
她低眉淺酌,溫柔中揉入嬌媚,那是一種典雅、一種傲慢、一種矜持。
「人類天生就有犯罪的基因,或者說有暴力的傾向。」她說完又喝了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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